要闻

公示公告

关于印发《2017年度绿色商场创建工作方案》的函

发布日期:2018-07-26 14:04:49

关于印发《2017年度绿色商场创建工作方案》的函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商业联合会(行业协会):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绿色流通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7]89号)精神,受商务部委托,按照《绿色商场SB/T11135-2015》(以下简称《绿色商场》)行业标准要求,中国商业联合会绿色商场创建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绿创办”)制订了《2017年度绿色商场创建工作方案》。

请各地参照开展相关工作。

 

联 系 人:韩秀伟

联系电话:010-68391812

电子邮件:brian_han@163.com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街25号

 

 

2017年1月11日

 

2017年度绿色商场创建工作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系列会议精神,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 10部委《关于促进绿色消费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16〕353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绿色流通有关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17〕89号)等文件精神,我们制定了2017年度绿色商场创建工作方案。

一、创建目标和意义

通过绿色商场创建工作,促进各地区商务主管部门和零售企业互动交流,取长补短,力争实现实体零售门店无效能耗大幅下降和转型发展创新手段有效增加的双重目的,进而提高实体零售业的整体服务水平和能力。

二、创建范围和方式

2017年,绿色商场创建工作继续在购物中心业态展开。随报随审,滚动进行。

购物中心是指多种零售店铺、服务设施集中于一个由企业有计划地开发、管理、运营的一个建筑物或一个区域内,向消费者提供综合性服务的商业体,包括社区购物中心、市区购物中心和城郊购物中心。

三、创建任务和程序

(一)标准宣贯和评审员培训

为使零售企业准确理解《绿色商场》标准内容,更加明确创建工作意义和程序,对照标准及实施细则自查自改,同时扩大创建工作社会影响力,各省市要积极组织标准宣贯、创建互动交流和新闻媒体推广活动。

绿创办将继续开展评审员培训,为各地推进创建工作培养人才队伍。

(二)企业对照标准自查整改

对照《绿色商场》标准要求,2017年拟参与创建的企业进行自查整改。企业应逐条对照标准和实施细则的要求自我核查,确认满足程度;对于不满足项目,提出整改计划并组织实施,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

(三)企业申报和地方推荐

企业完成自查整改并确认满足标准和实施细则要求后,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推荐表(见附件1)、资质材料(见附件2)、自评整改报告和证明性材料(见附件3)。

上述材料应按顺序以PDF格式提交电子版(各级商务主管部门留存并提交绿创办存档),并打印装订纸质材料一套逐级上报(企业、地市和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共同盖章生效)。

各省市商务主管部门应于收到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答复企业是否推荐,定期汇总一批后统一签署推荐意见,并将推荐表和申报资料一并上报。

(四)组织审核

流通业发展司在受理材料后,将委托绿创办进行材料审核并于20个工作日内答复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审核意见。材料不合格的,将反馈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补充或调整。材料合格的,将由绿创办出具评审委托书,安排评审组进行现场审核。

评审组按委托书要求拟定审核计划,并组织现场评审,提出评审报告。

(五)整改落实

企业针对评审报告提出的不合格项进行整改落实,出具整改报告,并按评审组要求进行验证。整改报告、验证结果以及现场评审材料由评审组一并报绿创办。

(六)审查报批

绿创办对评审组提交的评审文件进行审查并建档后,提请流通业发展司审定批准。

(七)公示公告

流通业发展司汇总一批并审定批准后,报商务部公示、公告。

四、创建要求和安排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

绿色商场创建是一项由政府引导、以企业为主体,旨在促进企业节能降耗、转型发展,促进社会资源循环利用和环境保护的标准化工作,需要政府部门、流通企业、供应商和消费者多方互动完成。

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和流通企业要充分认识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自身定位,结合日常工作积极作为,推动《绿色商场》标准要求落到实处。

为促进各省市互动交流,确保创建成效,请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明确此项工作负责人并于推荐材料时填表(见附件4)一并上报。

(二)严格自评,积极整改

绿色商场创建不是对过去成绩的一次性评价(评比)结果,而是流通企业对上下游持续产生影响且不断改进的一个动态过程。

流通企业要严格对照标准要求,自查自评,找出问题与不足,并予以整改落实。对于整改落实到位、各方面条件成熟的零售门店,企业可随时向当地商务主管部门申请推荐验收。

(三)扩大宣传,提高影响

绿色商场创建应充分体现流通业的先导作用,有效反馈市场消费需求,引导供应商关注环保和品质,绿色生产,共同打造可持续发展的供应链体系;应充分发挥流通业的窗口作用,利用自身优势,联合当地媒体,广泛开展绿色节能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消费者的环保意识和创建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附件:

1. 绿色商场创建申请推荐表

2. 绿色商场(购物中心)创建资质材料

3. 绿色商场(购物中心)创建自评整改报告及证明性材料

4. 绿色商场创建工作联系表

以上附件材料、《绿色商场》行业标准及实施细则可在中商联网站公示公告栏目下载。



 

 

2017年1月11日